2020年2月,江苏生态环境部门将共享经济理念融入环保治污,引导市场主体建设共享型环保设施——“绿岛”项目,以降低中小企业治污成本。江苏由此成为全国头一个在全省范围内探索“集约建设、共享治污”模式的省份。两年来,从一个创新理念到187个“绿岛”逐渐“浮出水面”的新实践,江苏“绿岛”探索带来什么变化,有何突破,还有什么难点?如何让“绿岛”成群岛,更好服务“美丽江苏”建设?危废“绿岛”项目的危废贮存架。既服务发展,亦加强监管“绿岛”是指由government投资或government组织多元投资,配套建有可供多个市场主体共享的环保公共基础设施,实现污染物统一收集、集中治理、稳定达标排放的集中点(片区)。绿岛模式强调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的环保策略,提高了环保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福建环保绿岛模式案例
2020年2月,江苏将共享经济理念融入环保治污领域,引导市场主体建设共享型环保设施——“绿岛”项目,成为全国头一个在全省范围内探索“集约建设、共享治污”模式的省份。到目前为止,江苏全省已筛选确定187个“绿岛”项目,有力促进了企业达标排放,也让中小微市场主体腾出更多精力谋发展。组织召开全省“绿岛”建设现场会,先后编制两辑《全省“绿岛”建设试点项目典型案例汇编》,以丰富的典型案例,分享经验做法,加强引导示范。福建环保绿岛模式案例绿岛模式强调城市建设要以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为目标。
生态“绿岛”建设效益明显。首先,是经济效益。全省筛选确定的“绿岛”项目,惠及中小市场主体超过5万家,经初步估算,可节约治污成本超过30亿元。其次,是环境效益。据测算,全省已建成的126个“绿岛”项目,可每年削减化学需氧量18050吨、氨氮499吨、总磷157吨、颗粒物836吨、挥发性有机物1206吨,危险废物收集能力达到13.5万吨,有力推动了环境质量改善和环境风险降低。再次,是管理效益。由于“绿岛”变分散治理为集中治污,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管对象变管“多个”为管“一个”,监管力量更加集中,监管效果也明显提升。
强化规划引导,推进“全覆盖式”再生利用,出台方案,擘画体系蓝图。发布《海盐县活性炭再生服务体系试点方案》,谋划活性炭“分散吸附-集中再生”再生体系建设模式,将以往一次活性炭使用后作危废处理方式转变为活性炭吸附后循环再生利用方式,引导全县相关企业加入回收再生体系。截止目前,已实现全县279家使用活性炭治理废气的中小微企业全覆盖。制定标准,落实规范处置。编制全国头一个VOCs治理活性炭使用及再生领域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活性炭分散吸附-集中再生管理与服务技术规范》,对服务体系、技术要求、运行规范等方面作出明确要求,构建标准化工作体系,实现活性炭从填装、使用、更换到再生全链条环节规范化处置管理,助推回收再生体系建设模式复制推广,提升优化营商环境软实力。通过绿岛模式的实践,我们积累了丰富的生态环境保护经验。
统一末端处理设施标准化。活性炭吸附工艺因时期、地域、行业,以及治理单位设计习惯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市场上现存的活性炭箱结构五花八门,活性炭填装方式缺乏统一标准。为此试点企业安装标准化炭箱装置,统一活性炭更换填装方式。设置上方进料和下方出料的结构,配套安装电葫芦吊机和振动器作为标准组件,用于辅助活性炭进出料,提高活性炭更换的便捷性。吸附装置是统一以5000 m3/h处理量配0.5t活性炭作为一个标准化装置单体,根据处理风量的规模选择单体数量,通过并联组合进行建设安装,实现处理设施建设的标准化。在绿岛模式的推动下,我们的城市正在成为一座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绿色之城。江苏危废活性炭集中再生绿岛模式项目
绿岛模式鼓励城市规划和建设要以提高自然环境的适应能力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方向。福建环保绿岛模式案例
VOCs“绿岛”共享喷涂中心建有2条涂装生产线和1套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其中1号线为规则构件喷涂生产线,于2022年5月建成投运,主要对6m标准金属架管进行喷涂加工;2号线为异形构件喷涂生产线,于同年11月建成投运,主要喷涂加工各种不规则的机械、车床等金属构件。“本次技术改造,主要是将1号线生产工艺由调直除锈淋涂升级为往复机无气喷涂。”喷涂中心负责人介绍。完成改造后,可喷涂构件种类由原来的6m标准架管,扩展为各类架管、网片及高度200mm以内的钢构件,扩大了喷涂种类,年产能也由1万吨提升到了2万吨,成功实现产能翻倍。福建环保绿岛模式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