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工业集聚区及入驻企业在环保管理中存在自觉性不高、投入不足、管理不强以及小微企业量大面广、环保监管疲于应对等问题。浙江自贸试验区宁波片区于2021年4月出台《北仑区工业集聚区(小微园区)环保“绿岛”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针对工业集聚区(小微园区)及入驻企业,在生态环境领域全方面实施准入政策简化优化、产污工段集约集成、治污工程共建共享、环保监管统合统一、产业链条融化融合的系统集成革新,分别涉及审批、治污、监管、产业四个环节,创新提出打造要素保障“绿岛”、污染治理“绿岛”、服务监管“绿岛”和清洁生产“绿岛”,建立环保“绿岛”模式。绿岛模式注重城市水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上海活性炭分散吸附绿岛模式工程

VOCs“绿岛”共享喷涂中心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VOCs废气进行了源头减排、过程严控和末端处理,除使用对人体无害、不污染环境的水性油漆外,还通过管道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进行全密闭集中收集,末端采用国内先进的四级干式过滤+沸石转轮浓缩+CO催化氧化处理工艺,每年可减少VOCs排放量120吨,较大程度上降低了环境污染和健康危害。为实时掌握烟气排放浓度,中心安装了1套VOCs在线监测系统,可以对有机废气进行在线监测,同时安装了1套脉冲式除尘器,确保烟尘污染物达标排放。上海环保绿岛模式原理绿岛模式强调城市规划和建设要使城市与自然景观和生态系统相融合。

两年来,无锡市生态环境局依托无锡市工业废物安全处置公司、锦绣江南环境发展有限公司等大型危废处置企业,试点打造5个小微企业危废收集处置“绿岛”。目前,这些“绿岛”已经服务5300余家小量产废企业,其中2700家为新近纳入监管范围。“生态环境治理在‘十三五’期间取得很大进展,大企业排污减排基本都到位。但是,随着社会发展,人们对‘蓝天碧水获得感’的要求越来越高,所以监管部门将眼光放在之前顾及不多的中小微企业。”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总裁助理芦昱认为,“如果成批成群的中小微企业,将污染物通过‘绿岛’集中处理、达标排放,那么生态环境管理部门通过监管‘绿岛’,即可达到监管这些企业的目的,在监管力量有限的情况下能极大提高监管的可行性。”
强化规划引导,推进“全覆盖式”再生利用,出台方案,擘画体系蓝图。发布《海盐县活性炭再生服务体系试点方案》,谋划活性炭“分散吸附-集中再生”再生体系建设模式,将以往一次活性炭使用后作危废处理方式转变为活性炭吸附后循环再生利用方式,引导全县相关企业加入回收再生体系。截止目前,已实现全县279家使用活性炭治理废气的中小微企业全覆盖。制定标准,落实规范处置。编制全国头一个VOCs治理活性炭使用及再生领域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活性炭分散吸附-集中再生管理与服务技术规范》,对服务体系、技术要求、运行规范等方面作出明确要求,构建标准化工作体系,实现活性炭从填装、使用、更换到再生全链条环节规范化处置管理,助推回收再生体系建设模式复制推广,提升优化营商环境软实力。绿岛模式不仅关注环境保护,还注重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质。

在主旨报告环节,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副主任,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原副院长柴发合针对“绿岛”治理模式提出建议。他指出,要结合实际情况,充分发挥涉VOCs“绿岛”治理模式集约高效的优势,依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法及项目环评等进一步明晰各方的责任和义务,确保VOCs“绿岛”设计好、建设好、运行好、运营好、效果好。此外,制定和完善支持相关模式有序发展的法规标准和经济政策,联合攻关引导示范解决关键技术问题,在治理模式中充分考虑“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要求,不断提升治污水平。在绿岛模式的指导下,我们加强了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研究。危废绿岛模式建设
绿岛模式致力于城市规划和建设能够提高环境可持续性。上海活性炭分散吸附绿岛模式工程
统一末端处理设施标准化。活性炭吸附工艺因时期、地域、行业,以及治理单位设计习惯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市场上现存的活性炭箱结构五花八门,活性炭填装方式缺乏统一标准。为此试点企业安装标准化炭箱装置,统一活性炭更换填装方式。设置上方进料和下方出料的结构,配套安装电葫芦吊机和振动器作为标准组件,用于辅助活性炭进出料,提高活性炭更换的便捷性。吸附装置是统一以5000 m3/h处理量配0.5t活性炭作为一个标准化装置单体,根据处理风量的规模选择单体数量,通过并联组合进行建设安装,实现处理设施建设的标准化。上海活性炭分散吸附绿岛模式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