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溶剂集中回收处置,栾志强认为是发展较好且效益较好的“绿岛”模式, 近年来在江苏省、浙江省、江西省,广东省、山东省都建设了一批规模较大,效益非常好的相关项目。实践表明,“绿岛”建设在污染治理中发挥了补短板强弱项的重要作用,但是在建设和推广过程中也会带来更多的命题。这既考验着项目开发者的格局眼光,也对管理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于项目开发者而言,庄志鹏建议,“绿岛”项目选择要进行评估和前期调研,做好必要性分析,核算清楚污染减排、总投资、运维三个重要方面。其次,要避开“杂乱无章”。他解释:“园区内企业产品、行业很杂的要慎重;园区内企业管理混乱的要慎重;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无相关手续的不能做;所在地方相关部门有无相关政策、文件的支持。”对于具体运营,庄志鹏表示,如果是投资方自己运营,重点考虑专业性能否满足要求;如果是投资方与第三方单位联合运营,要考虑好责权划分;如果第三方单独运营,要重点考虑资金保障与日常管理问题。绿岛模式鼓励城市建设绿色生态屋顶和地下水收集系统。山东大气绿岛模式案例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美丽浙江建设的关键一环。海盐县创新编制全国头一个VOCs治理活性炭使用及再生领域地方标准,率先构建挥发性有机废气活性炭“分散吸附-集中再生”治理模式,推动失效活性炭再生利用项目“绿岛”建设。全力构建“地方government主导、市场化方式运作、服务中小微企业”的废气治理活性炭回收再生体系。通过集约化建设废气处理设施,预计VOCs年排放量将减少260吨以上,企业废气设施投入降低近40%,活性炭综合使用成本降幅达48.5%,同时空气质量得到大幅提升。山东大气绿岛模式案例绿岛模式强调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提升人民大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
经验启示:一、标准化助力成果推广。总结、提炼建设工作形成的服务体系、技术要求、运行规范,实现体系建设工作标准化。二、特色化助力降本增效。聚焦地方特色,提升中小微园区公共基础设施,引入第三方国资企业,统一建设并运维的工作模式,实现工程有保障、企业得实惠、government强监管的三赢局面。三、智能化提升再生能力。大力推动头部企业开展失效活性炭再生利用项目建设,升级智能一体化控制系统,发挥示范作用。鼓励实施技术改造,建立仓储车间,提升活性炭再生能力。
截至目前“绿岛”项目已累计高效处置再生失效活性炭400余吨。数字赋能,闭环监管到位。搭建“炭管家”数字化管理平台,将企业活性炭填装数量、使用时长、更换周期等信息接入系统,分析研判、智能运算输出吸附饱和度和剩余使用时长,动态掌握活性炭运行情况。同时可根据设定的饱和度预警值分级分类向企业、基层生态环境部门发送提醒。目前,该数字化监管平台已累计发出活性炭饱和度“红橙黄”三色预警570余条,成功提醒企业及时换炭184次。绿岛模式强调科技创新与生态保护的融合,推动了环保产业的创新发展。
在主旨报告环节,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副主任,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原副院长柴发合针对“绿岛”治理模式提出建议。他指出,要结合实际情况,充分发挥涉VOCs“绿岛”治理模式集约高效的优势,依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法及项目环评等进一步明晰各方的责任和义务,确保VOCs“绿岛”设计好、建设好、运行好、运营好、效果好。此外,制定和完善支持相关模式有序发展的法规标准和经济政策,联合攻关引导示范解决关键技术问题,在治理模式中充分考虑“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要求,不断提升治污水平。绿岛模式强调区域间的合作与协同,共同推动绿色发展。山东大气绿岛模式案例
绿岛模式强调城市绿色出行和公共交通的重要性。山东大气绿岛模式案例
为创新生态环境治理模式,统筹区域共享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帮助中小市场主体降低污染治理成本,近期,省财政厅联合相关部门按照事后补助的方式,通过项目申报、专业人士评审等程序,遴选支持20个“绿岛”项目,其中工业项目11个、农业项目4个和服务业项目5个,统筹推进“绿岛”项目建设。专项整治,提升治理效能。针对县域内采用低效设施治理VOCs废气及使用蜂窝活性炭的企业,逐一走访排查,无偿为其编制“一厂一策”改造方案,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设施改造、更换优良颗粒炭等工作。目前已完成改造企业259家,“厂策”全部实施后,全县低效设施提升率达100%,蜂窝炭全方面“清零”,预计VOCs年排放量将减少260吨以上,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腾出环境承载空间。山东大气绿岛模式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