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G-CEMS07型烟气(SO2、NOX)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冷干法)可对固定污染源(如锅炉、工业炉窑、焚烧炉等)排放烟气中的颗粒物、气态污染物的实时浓度监测,实现从源头对生产排污情况进行监管。CEMS一般由气态污染物监测单元(SO2、NO、NO2)、烟气参数监测单元温度、压力、流速、O2、温度)、数据采集与处理单元三个基本部分组成。样气经高温伴热管线,通过二级过滤器除尘,经过两级冷凝系统除水后直接进入分析仪内测星气体室,气体室放置于分析仪内,通过紫外光纤连接到紫外差分分析仪,实现对烟气的测量。 AG-CEMS07型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可根据用户需求灵活选择NO2-NO转换器或直接测量NO2。催化装置颗粒物在线监测
烟气连续排放监测系统中的激光法具有许多优点,下面是其中一些主要优点:高灵敏度:激光法能够实现对烟气中低浓度污染物的高灵敏监测,即使是微量级别的污染物也可以被准确检测到,有助于实时监测和控制排放。高选择性:通过选择特定的激光波长,激光法可以实现对特定污染物的高度选择性监测,避免其他干扰物质的干扰,提高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实时监测:激光法可以实现对烟气中污染物的实时在线监测,及时反馈监测数据,有利于实时控制和调整,帮助保持排放在合规范围内。非接触式监测:利用激光技术进行监测是一种非接触式的方法,不会干扰烟气流动,保持了监测系统的稳定性和准确性,同时避免了传感器污染等问题。多元素监测:激光法可以同时监测多种不同类型的污染物,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提供更***的监测信息,有助于***了解烟气排放情况,为环境管理和治理提供更丰富的数据支持。总体而言,激光法作为烟气连续排放监测系统中的一种先进监测技术,具有高灵敏度、高选择性、实时监测、非接触式监测和多元素监测等诸多优点,有助于提高监测的准确性和效率,为环境保护和污染物控制提供重要支持。 烟气在线监测脱硫AG-CEMS07型烟气在线监测系统采用PLC控制,控制参数可针对工况修改。

冷干法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的优点在于提高测量准确性:去除水蒸气可以减少对污染物浓度测量的干扰,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适应性强:适用于多种类型的烟气成分和浓度的测量,特别是对于含水量较高的烟气样本。缺点是能耗问题:冷干法需要额外的能源来维持冷却系统和吸附剂的工作,增加了运行成本。维护要求:冷却系统和吸附剂需要定期维护和更换,以保证系统的稳定运行和测量精度。冷干法在烟气在线监测系统中的应用,有效地解决了水蒸气干扰的问题,使得污染物的测量更加准确和可靠。
烟气排放在线监测系统是一种用于实时监测工业烟气排放的设备,旨在确保企业的排放符合环境法规和标准要求。该系统主要由以下组成部分构成:气体采样系统:用于从烟囱或排放管道中取样并采集烟气。采样系统通常包括吸取探头、管路和流量计等,以确保准确采集烟气样本。污染物分析仪:用于对采集到的烟气样本进行污染物浓度分析。不同的污染物需要不同的分析仪器,如气体色谱仪、质谱仪、传感器等。数据传输系统:将监测到的数据传输至数据处理中心。数据传输可以通过有线或无线方式进行,确保监测数据的实时传输和记录。数据处理与显示系统:对监测到的数据进行处理、分析和展示。系统会对数据进行整理、计算和存储,并以图表、曲线或报表等形式呈现,帮助管理者了解排放情况。烟气排放在线监测系统的主要目的是实时监测烟气中的污染物浓度,确保企业的排放符合环境法规和标准。通过监测系统,企业可以及时发现排放异常情况,并采取必要措施来改善排放效果,降低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监测系统还为监管部门提供了重要的数据支持,用于评估企业的排放情况和环境影响,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 AG-VOCs07型烟气系统中心仪表采用进口多通阀设计,无死体积,保证测量精密度和准确性。

烟气连续排放监测系统在环保监测和管理中有着广泛的应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应急响应与预警:一旦监测到排放异常情况,监测系统能够及时发出预警信号,通知相关人员采取相应措施。这有助于提高企业对紧急排放事件的响应速度,减少环境风险和损失。数据支持与报告记录:监测系统能够提供大量的排放数据支持,并能生成详细的监测报告。这些数据和报告可用于向监管部门报告排放情况,为企业的合规性和环保责任提供依据。公众参与与透明度:监测系统的数据可以向公众开放,增加环保监测的透明度。 AG-DUST07型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具有LCD显示功能,可直接读取粉尘浓度。催化装置颗粒物在线监测
具备手动和自动标定功能。催化装置颗粒物在线监测
AG-VOCs09型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高温催化法)用于对石化、喷漆、注塑、涂料、印染、医药、电子、汽车制造等行业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进行实时浓度在线监测。系统采用耐高温隔膜泵将废气抽取出来,经预处理除尘后送入气相色谱仪进行分析,通过催化氧化法结合FID原理,能够快速有效得到监测数据。检测依据符合HJ1286-2023《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1013-2018《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催化装置颗粒物在线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