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监管措施。明确“绿岛”建设运维主体及“入岛”中小企业的排污许可责任,清晰划分权责利;要求“绿岛”项目安装污染在线监控装置并与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建立“绿岛”项目运行情况考核机制,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实施信息公开。通过一揽子的监管措施,防止“绿岛”不“绿”,变分散排放为集中排污。生态“绿岛”惠企利民效益明显,经过两年多的建设,全省已筛选确定两批187个“绿岛”项目,其中建成126个,包含小微企业危废收贮中心、电镀废水集中处理中心等85个工业“绿岛”项目,禽畜养殖粪便处理及综合利用、水产养殖尾水处理中心等21个农业“绿岛”项目,餐饮公共烟道设施等20个服务业“绿岛”项目。绿岛模式注重城市水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山东集中治理绿岛模式BOT
如何大幅降低治污成本是广大中小企业较现实、较突出也较关注的治污难题之一。近年来,“绿岛”项目以“集约建设、统一管理、共享治污”的特点,在VOCs综合治理中逐步扮演重要角色,为中小企业提供了重要解题思路。8月11—12日,工业集聚区减污降碳档次高论坛暨首届涉VOCs“绿岛”项目建设与运营大会(以下简称大会)在江苏省盐城市举办。大会以“让共享治污发挥共赢效应”为主题,邀请部委领导、地方government、专业人士学者和企事业单位等表示围绕“绿岛”项目建设的创新经验及高质量发展路径展开交流讨论,普遍凝聚共识。上海VOC绿岛模式案例在绿岛模式的推动下,我们的城市正在成为展示生态文明成果的重要窗口。
“目前市场主体参与较积极的,是危废集中收集贮存类‘绿岛’项目,这是因为国家和省生态环境部门有较为完善的政策体系、监管措施。”“绿岛”项目实质是污染物的集中处置(贮存)设施,有比较成熟明确的技术标准、规范。如何将分散的市场主体产生的污染物环保、安全、经济地收集到“绿岛”,是一大难点。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将污染物从中小微市场主体收集到“绿岛”,要系统科学地设计好收集路线、方式、设备等。另外,“绿岛”项目将分散的污染物集中后,环境风险会明显提高,这也是各地发展“绿岛”需要注意的问题。
循环利用低碳治理模式发展迅速,为解决大量中小型污染源VOCs治理问题,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在《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2022年《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和2023年《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中均提出建设涉VOCs“绿岛”项目,统筹规划建设活性炭集中处理中心、溶剂回收中心和集中涂装中心,以实现VOCs集中高效低碳处理。采用“绿岛”治理模式进行综合治理,既可以保证污染源的达标排放,又可以保证设施经济运行,近年来得到了快速发展。绿岛模式注重提升城市的绿化水平,为居民创造更加宜居的生活环境。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美丽浙江建设的关键一环。海盐县创新编制全国头一个VOCs治理活性炭使用及再生领域地方标准,率先构建挥发性有机废气活性炭“分散吸附-集中再生”治理模式,推动失效活性炭再生利用项目“绿岛”建设。全力构建“地方government主导、市场化方式运作、服务中小微企业”的废气治理活性炭回收再生体系。通过集约化建设废气处理设施,预计VOCs年排放量将减少260吨以上,企业废气设施投入降低近40%,活性炭综合使用成本降幅达48.5%,同时空气质量得到大幅提升。绿岛模式倡导城市建设要遵循“绿色”的发展理念。上海VOC绿岛模式案例
绿岛模式注重提升环保工作的法治化水平,为绿色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山东集中治理绿岛模式BOT
据测算,全省已建成的126个“绿岛”项目,可每年削减化学需氧量18050吨、氨氮499吨、总磷157吨、颗粒物836吨、挥发性有机物1206吨,危险废物收集能力达到13.5万吨,有力推动了环境质量改善和环境风险降低。再次,是管理效益。由于“绿岛”变分散治理为集中治污,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管对象变管“多个”为管“一个”,监管力量更加集中,监管效果也明显提升。同时,“绿岛”项目减下的排污总量指标,还能腾出空间,支持当地优良重大项目落地,实现了互利多赢。山东集中治理绿岛模式B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