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建筑设计规范》。6.4.1根据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水平,本规范制定了办公建筑主要房间室内允许噪声等级(表6.4.1),此标准低于日本标准和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的推荐值,略高于我国旅馆建筑中的办公用房的现行标准。我国《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88在旅馆建筑中有如下规定(见表4):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声学研究室的推荐值见表5:日本建筑学会编制的日本室内噪声的适用等级见表6:注:选自日本《建筑设计资料集成》。(计权隔声量dB)应符合表。6.4.2本规范制定的办公建筑围护结构的空气声隔声标准略低于我国的住宅标准,与日本办公建筑标准相仿(见表7、表8):注:选自日本《建筑设计资料集成》。注:摘自GBJ118-88《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配音室的声学测试及吸音装饰找声华声学。贵州报告厅声学测试及吸音改造
乐器声音较大,但所需空间不大,即需要隔声,也需要很好的吸声。同时,钢琴及各类民族乐器的**文化需求越来越高。所以,本次修订增加了琴房的建筑设计要求。琴房除了为**提供辅导培训以外,还需要为培养**艺术骨干提供服务。因此,当文化馆规模较大,宜设置数间琴房。为保证琴房具有良好的音质条件,设计上首先应注意琴房的形状,采用不平行的墙面,同时应重视音质设计,各墙及顶棚表面应作吸声处理,以防止声音缺陷。乐器的组件材料对湿度的变化比较敏感,如钢琴的外壳、共鸣盘、击弦机和键盘等主要部件使用了大量的木材、毡、呢、皮革和金属件,所以对琴房的湿度提出要求。在本规范第5.2.5条中建议控制在40%~70%之间。因该参数未经过验证,所以,*供参考。本规范为了强调各类专业排练场所的专业技术要求不同,特别规定了“专业排练场”的技术要求,包括“舞蹈排练室”、“琴房”等;以规范文化馆尤其是群艺馆的专业化水平,满足我国**文化日益增长的艺术需求,适应我国民族艺术不断发展和提高的需要。如果条件允许,建议“音乐排练场”、“戏剧排练场”、“曲艺排练场”等专业排练场根据当地戏剧、戏曲、曲艺专业特点和专业要求设置。如乐队用的音乐排练场。浙江游泳馆声学测试及吸音处理报告厅声学测试和声学改造找声华声学。
分别设置更加符合专业要求。但美术和书法的专业要求毕竟相近,如果只设一个美术书法教室,一般设置在一起。美术及书法教室的要求与普通教室不同,多数时间学员们处在操作状态,每人所占位置相对较大,教师教学也是以辅导为主,其使用面积应宽裕些,所以规定了**低面积指标和每间教室**多容纳人数。美术书法教室的光源要求柔和稳定,尽量避免直射阳光,所以考虑北向采光为好。应按相关要求配置人工照明,保证绘画画面的效果。4.2.12图书阅览室宜包括开架书库、阅览室、资料室、书报储藏间等,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设于文化馆内静态功能区;2阅览室应光线充足,照度均匀,并应避免眩光及直射光;3宜设儿童阅览室,并宜临近室外活动场地;4阅览桌椅的排列间隔尺寸及每座使用面积,可按现行行业标准《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JGJ38执行;阅览室使用面积可根据服务人群的实际数量确定,也可多点设置阅览角;5室内应预留布置书刊架、条形码管理系统、复印机等的空间。▲收起条文说明4.2.12本条在原《规范》“第3.2.6条”内容基础上,增加了图书阅览的现代化工具空间和数字图书阅览设施设置的要求。
为使文化教室适应多种使用功能要求,室内应设置较为齐全的电教设施,以适应信息化社会的发展要求。1文化教室数量的设置应以馆的规模确定,当馆的规模较大时,可分别设置不同规模的教室,如40人、60人、80人等;同时按需求可设置多间普通教室。本规范“普通教室”沿用原条文,与《文化馆建设标准》(建标136-2010)中的“小教室”概念一致。因该名称不具有原则性问题,因此,遵循原条文。2考虑来馆的人群年龄范围较大,所以在课桌的布置上考虑按《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相关要求的上限确定。3根据当前教学的普遍方式和教室配置的变化,原条文“清洁用具柜及挂衣钩”不再要求,增加了教室提供电视、投影等电教设备的安装条件要求。“教室前后均应设电源插座”的要求移到“建筑电气”条文中。4本条维持原条文规定。但是,阶梯地面、连排式桌椅的大教室应根据实际使用要求设置,不建议大教室一定按此条要求统一设置。4.2.7计算机与网络教室应符合下列规定:1平面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对计算机教室的规定,且计算机桌应采用全封闭双人单桌,操作台的布置应方便教学;250座的教室使用面积不应小于73m2,25座的教室使用面积不应小于54m2。客服中心声学测试及声学改造哪家做?
而是“如果配置”,那么需按照动静区域划分的原则和要求进行配置。按文化馆的规模不同、建设地域不同,功能用房配置不同,一般划分原则为:1静态功能区:图书阅览室、美术书法教室、录音录像室、美术工作室、文学创作室、调查研究室、档案资料室、文化遗产整理室及各类办公室、接待室等。2动态功能区:门厅、排演厅、报告厅、展览陈列厅、多媒体视听教室、舞蹈排练室、琴房、计算机与网络教室、音乐教室、语言教室、文化教室、音乐创作室、辅助用房及设备用房等。3.2.3文化馆应设置室外活动场地,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设置在动态功能区一侧,并应场地规整、交通方便、朝向较好;2应预留布置活动舞台的位置,并应为活动舞台及其设施设备预留必要的条件。▲收起条文说明3.2.3根据《文化馆管理办法》的要求,室外活动场地是文化馆**文化活动的重要场所之一,因此,本条增加了“室外活动场地的设计要求”,并根据**文化流动服务的特点,强调了室外活动场地满足“设置活动舞台”的要求。如果满足了“活动舞台搭建”要求,流动电影、流动图书等流动设施也能够满足。室外活动场地是文化馆的必备功能场所,是专门为**文化活动提供的室外活动场所。话剧团声学测试和声学改造哪家做?安徽录音棚声学测试及隔音板
培训教室混响时间测试和声学改造找声华声学。贵州报告厅声学测试及吸音改造
形成了包括观演用房、展览陈列用房、文化教育用房、多媒体以及各种戏曲、曲艺、乐器的排练用房等为主的文化馆建筑。因此,将“专业用房”调整为“业务用房”,突出了文化馆为**文化提供公益***的职能。但并不排除文化馆业务用房的专业性,业务用房是文化馆的专业工作人员为开展日常工作而进行活动的场所,同时也是为了辅导基层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知识、提高创作水平的工作室。各类用房是原则性划分,应根据文化馆的规模和使用要求不同增减或合并。当文化馆规模小、条件不具备时,大空间功能场所均可合并为“多功能厅”,包括小型排演厅、综合排练室、报告厅、多媒体视听教室、大教室等均可功能合并。4.1.3文化馆各类用房在使用上应具有可调性和灵活性,并应便于分区使用和统一管理。▲收起条文说明4.1.3本条基本遵循原《规范》“第3.1.2条”内容,“业务用房特殊需求”指舞蹈排练室、琴房等专业排练场所的数量和技术要求可按当地实际需要和实际投资能力调整。4.1.4文化馆的**活动区域内应设置无障碍卫生间。▲收起条文说明4.1.4本条保留了原《规范》“第3.1.3条”关于无障碍卫生间设计要求的内容。贵州报告厅声学测试及吸音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