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教备函〔2023〕2号各设区市教育局: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规范校服选用采购,建立长效机制,提升校服质量水平,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和合法权益,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完善管理机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各相关部门,建立部门联动的监管保障工作机制,负责辖区内中小学的校服管理工作。教育部门负责对校服选用采购工作进行全过程的指导和监督。每年定期开展校服质量联合专项检查,督促校服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中小学校等做好校服保障工作。各地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不得存在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和行政垄断等行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本级中小学生校服管理意见,明确管理职责和工作分工;制定校服选用和采购办法,明确采购流程、采购评审要素以及采购合同范本等。各校负责本校校服管理工作的组织及实施,制定校服着装规范和管理要求,充分发挥校服德育美育作用。要健全工作机制,实行信息公开,听取专业组织和人员意见建议,提高校服选用采购的规范性、科学性、专业性,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校服质量监督抽查工作。 学校校服登记信息管理系统,优化校服信息流程,提升学校管理效能!广西学校校服备案平台

二、规范校服选用学校承担校服选用主体责任,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学校将校服采购纳入“三重一大”事项,在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按照“适用、实用、够用”原则,合理确定校服选用需求,包括种类、款式、套(件)数、价格区间等。按照自愿原则征求家长意见,确定是否选用校服应征得2/3以上家长同意,经同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组织采购。学校应建立以管理人员、家长委员会、教师、学生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负责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其中学生和家长占比不低于80%。校服选用采购确保公开、透明,教育行政部门要全程进行监督。选择统一着装的学校要认真落实“学生(家长)自愿购买校服”的原则,学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学生购买校服。校服款式一经选用要保持相对稳定,确需变更的应征得半数以上学生家长同意。校服选用每3年一个时段(即小学1—3年级、4—6年级、初中阶段、高中阶段),一般分时段在起始年级选用,毕业年级不得组织选用校服。三、加强采购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加强对采购单位的工作指导,加强校服采购工作的监管。 重庆中小学校服登记管理软件中小学校服信息管理平台,让校服信息管理变得更加简单、高效、便捷!

各地各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灵活确定校服采购模式:一是校服选用组织委托第三方采购代理机构公开采购确定供货企业模式;二是校服选用组织自主评定确定供货企业模式;三是校服选用组织确定校服款式但不指定供货企业模式。具体可参考《浙江省中小学生校服采购流程指引》(见附件)。使用财政资金或公益资金进行校服采购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采购。鼓励利用数字化和信息化手段加强校服管理,加强对学校校服选用采购全工作流程的监督和支撑,畅通诉求反映渠道,有效保障学生家长全程参与。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采用电子商务平台做好校服的购买、配送和评价工作,减少中间环节,提高服务质量,但不得向家长收取平台服务费用。六、严格质量监管校服供应和验收要严格执行“明标识”制度。选用采购的校服应当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和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各地各校在接收校服时,应当进行检查验收,查看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质量标识。鼓励实行“双送检”制度,即在供货企业送检基础上,由采购单位随机抽样送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检验,相关送检费用不得强制向学生家长收取;按要求保留校服样品。
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公益捐助学校或学生校服。同时,积极开展校服展演、样式遴选等工作,鼓励和引导专业设计人员、学生参与校服样式设计,充分考虑学生教学和活动需求,突出地域文化特点,兼顾面料选择,不断提高中小学生校服的功能需求和文化品质,让中小学生校服更符合时代精神特征,充分发挥校服育人和审美功能,为广大学生身心成长提供安全、健康的保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史会明,联系电话: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教育信息化研培与传媒中心安健彤、梁磊,联系电话:,附件:中小学校校服选用采购规范流程黑龙江省教育厅2023年6月2日附件中小学校校服选用采购规范流程1.学校集体决策。校服选用采购纳入“三重一大”事项,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在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合理确定选用需求,包括采购年级、套数、件数、价格区间等,制定校服选用工作方案。校服选用工作方案及会议纪要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并向家长公开。2.征集采购意向。学校校服选用工作方案及会议纪要向涉及到的相应年级所有家长征求意见,坚持自愿原则,征得三分之二以上家长同意后方可进入选用采购环节。中小学校服登记管理软件,专注校服登记,确保校服信息准确无误、安全存储!

17.要培育践行绿色环保节约理念,探索学生校服循环使用模式,创新校服以旧换新、以小换大等回收利用机制,厉行勤俭节约,减少资源浪费。18.加大校服发展保障力度,学校要对家庭贫困学生、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等,采取多种措施无偿提供校服,减轻其家庭经济负担。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公益捐助学校或学生校服。七、强化监督问责19.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本区中小学校校服选用采购全工作流程的监督检查,对不认真履职、违反程序进行校服选购的,要责令限期整改、严肃追责问责;对统一购买、接收校服的采购单位在接收校服时,未按要求进行检查验收,或对由供货企业直接供货至采购单位未尽到提醒验货义务,导致学生购买到质量不合格校服产品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指导学校建立校服质量问题报告制度,发现校服质量问题,时间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妥善处理,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报告,配合相关部门对有质量问题的校服进行调查处理。加强与师生家长联系,准确、及时、客观地向社会发布相关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20.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生产、销售环节校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学校校服登记信息管理平台,为校服管理提供便捷的信息处理通道!浙江中小学校服登记信息管理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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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为深入学习新时代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加快建立完善中小学生校服(以下统称“校服”)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校服管理,充分保障广大学生和家长对校服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进一步提高校服管理水平,确保校服质量安全,根据教育部及有关部委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切实提高站位1.加强校服规范管理,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必然要求,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现实需要,也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手段。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切实提高站位,牢固树立“看北京首先要从上看”的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统筹协调,完善校服监管机制,促进校服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持续提升,努力实现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二、严格履行职责2.校服管理实行“属地管理、程序公开、严格标准、学生自愿”的原则,建立教育行政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分工协作、联合监管工作机制。3.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规划全市校服工作,制定校服工作有关政策,规范指导、监督协调区教育行政部门校服日常管理工作,加强与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和联动。广西学校校服备案平台
各地各学校要切实强化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站位,夯实各级责任,严格校服选购,不断提升校服管理水平,提高校服总体品质,努力构建师生满意、家长放心的校服选用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校服育人功能,确保学生健康成长。二、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校服选用相关要求,在校服招标文件、采购合同中明确校服执行标准,严禁采购低于国家标准要求的校服。校服面料、辅料、配件(料)和制作工艺等有关安全与质量应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GB/T28468《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反光校服》等国家标准。三...